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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出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涉農整合資金使用管理工作導引》

2017-11-25 10:17 來源: 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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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11月24日舉辦的全省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暨財政脫貧攻堅政策培訓班上獲悉,由省財政廳和省扶貧辦聯合製定下發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涉農整合資金使用管理工作導引》(以下簡稱《導引》),對管好、用好我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財政涉農整合資金進行進一步明確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和指導全省各級、各相關部門管好、用好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財政涉農整合資金,針對全省財政支持脫貧攻堅工作的實際需要,《導引》進一步明確和強調了“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扶貧工作機制要求和各級各部門的責任職責,所有扶貧項目資金的安排、立項、審批、調整和管理都由同級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負責,省市主要負責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指導和監督;進一步明確和強調財政和資金使用部門責任,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集、制定完善扶貧資金管理制度,各級扶貧資金使用部門負責項目實施的組織管理,監管項目計劃落實工作;堅持“誰管項目、誰用資金、誰負主責”的原則,項目主管部門對資金使用負直接責任。

《導引》從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涉農整合資金的使用範圍和對象、資金使用方式、項目資金管理等三個方面要求確保精準使用、規範管理。中央和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用於培育和壯大貧困地區特色産業、建設小型公益性生産生活設施、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和抵禦風險能力等方面,受益對象主要為貧困村和貧困戶。涉農整合資金的中央和省級財政投入部分主要用於發展産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

《導引》明確提出,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涉農整合資金用於扶持産業發展方面原則上應不低於60%(含産業項目的生産道路、小型水利設施等基礎設施配套),除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確規定用途的資金外,不得用於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醫療、社保等社會事業方面支出,以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達到讓貧困縣儘快“摘帽”、貧困人口儘快“脫貧”的目的。

《導引》還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涉農整合資金使用管理進行了明確規定,由縣級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派出機構負責實行專賬管理,並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按照項目建設進度及時撥付資金或報賬。(記者 楊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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