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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出臺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

2017-11-26 09:07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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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臺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
對照“清單”,群眾訴求應辦即辦

群眾訴求,行政機關如何依法分類處理?截至去年底,我省省市縣三級有關行政機關都已出臺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的“清單”。23日,省信訪局發佈《江蘇省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規則》,進一步明確工作機制、規範工作程序,促進“清單”儘快全面落地。

編制“清單”,是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的第一步。“清單”將常見信訪訴求與法定途徑、責任單位和法規依據一一對應。怎樣依法分類,對照“清單”便一目了然。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是信訪訴求較為集中的領域之一。省人社廳辦公室副主任席玉峰介紹,人社部門處理信訪訴求的法定途徑,包括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復議、申訴、政府信息公開、勞動能力鑒定、舉報、信訪等。省人社廳出臺“清單”,明確26種常見訴求的處理途徑。例如,反映具體行政行為違法侵權的,適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舉報社保基金違法違規行為的,適用基金監督;職工勞動權益受到侵害的,適用勞動保障監察;發生勞動人事爭議的,適用調解仲裁。

省信訪局副局長柏長嶺表示,“清單”全面制定完成,意味著全省初步建立分類處理信訪訴求的工作機制。實踐表明,信訪與其他法定途徑的界限越來越清晰,一大批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得到妥善解決,但也出現信訪與其他行政機關之間、行政機關內的信訪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的銜接問題。出臺《工作規則》,是在“清單”基礎上,增強分類處理工作的可操作性。

記者了解到,群眾已經、正在或應當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的訴求,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既可通過司法程序,也可通過行政程序解決的訴求,行政機關要先登記、再處理,不允許因為可走司法程序就一推了之。

根據《工作規則》,依法分類處理的流程包括:專門信訪工作機構甄別處理,屬於分類處理範圍的訴求,轉至有權處理機關;專門信訪工作機構以外的行政機關,收到轉送交辦或信訪人直接提出的訴求,屬於該機關職責範圍的,應當受理;屬於其下級機關職責範圍的,轉送至下級機關;有權處理機關適用不同程序辦理,做出行政處理或信訪處理意見,並告知信訪人。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職責範圍內的訴求,行政機關要區分依法履職、適用其他法定程序和適用信訪程序這3種情況,是否受理、何種途徑以及法律依據,都要明確告知信訪人。信訪部門將督查督辦,防止出現應受理未受理,未按規定期限處理等不利於問題解決的情況。

“群眾表達訴求後,轉、分、辦和督的流程即先後啟動。”省信訪局綜合處處長劉光舉例説,“假設某市張先生向該市住建局反映一個環保訴求,信訪局將該訴求轉到該市住建局信訪辦,再由住建局信訪辦將訴求分到相應責任部門,由責任部門按法定職責、程序、途徑、時限等辦理,並答覆張先生。轉、分、辦的情況,由相關環節責任人上傳到全省信訪信息系統,全程記錄。辦了沒有、辦得怎樣,信訪部門督查督辦。”

23日舉行的全省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會議上, 泰州市信訪局局長姜文湘介紹,今年以來,該市各級各部門受理群眾投訴請求1.2萬多件次,對照“清單”導入信訪途徑的為3000多件,其餘的進入其他法定途徑和司法渠道處理,促進了群眾訴求及時解決。

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局副局長、信訪辦副主任李強提出,實施依法分類處理後,相當一部分原來投入“信訪框”的訴求,分流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以及基礎業務等部門。為避免信訪部門一推了之、業務部門嫌煩而推回信訪的無效循環,該廳在業務處室充分宣傳這項工作,為順利推動分類處理打下基礎。

灌雲縣通過當地媒體、政府網站,將32家縣直部門的職責“清單”向社會公開;開通信訪熱線,24小時為群眾答疑解惑;通過電視訪談、電子顯示屏等,宣傳《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群眾通過法定途徑解決信訪問題。

省環保廳環境監測總隊總隊長唐振亞告訴記者,該廳按照《江蘇省分類處理環境信訪訴求問題法定途徑清單》,先後化解省內多地涉環“鄰避”問題。

省信訪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無法導入其他法定程序的訴求,信訪部門將“兜底”,協調有權處理機關按信訪程序受理辦理,保證群眾每件訴求都有人接、有人辦。(記者 徐冠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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