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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上調工傷人員三項待遇標準

2017-11-28 07:28 來源: 遼寧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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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日前我省向社會發佈了《關於2017年調整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指導意見》,決定對我省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三項待遇進行調整。此次調整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範圍為2016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此次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標準每月分別增加120元、110元、105元和100元。調整後,最低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每月2250元,二級傷殘每月2120元,三級傷殘每月2000元,四級傷殘每月1880元。

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也同時調整標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9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7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65元。調整後的最低生活護理費標準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176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4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1215元。

此外,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月增加50元。調整後的最低供養親屬撫恤金標準為,工亡人員配偶每月103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月980元。

意見提出,各市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結合三項待遇的實際情況,對待遇提高水平進行適當調整,但對規定的三項待遇最低標準不得調整。各市在本次待遇調整後,工傷人員及供養親屬的待遇水平仍低於本指導意見規定的最低標準的,應統一調整到最低標準。(記者 徐鐵英)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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