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福建:2018年農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長制

2017-12-08 07:59 來源: 福建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省政府發佈《關於進一步創新農村公路管理體制機制的意見》,明確從2018年起,我省農村公路全面推行路長制,構建起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獎懲有力的路長管理制度。這標誌著我省將成為全國第一個全面實施農村公路路長制的省份。

意見提出,建立農村公路路長制度。其中,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總路長,鄉鎮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別擔任轄區內鄉鎮路長、村路長。各級路長為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和路域環境整治的總負責人。負責資金籌措,組織、督促轄區內農村公路建管養運工作落實,協調解決突出問題。每年評選優秀總路長、優秀鄉鎮路長和優秀村路長,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依據,推動路長制不斷完善。

意見要求,鄉鎮人民政府根據轄區內農村公路等級、數量和任務輕重等實際情況,設立鄉村道專管員,具體負責鄉、村道的日常路況巡查、隱患排查、災毀信息上報及保險理賠,參與管養單位監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時制止並報告侵害路産路權行為,協助交通執法部門現場執法和涉路糾紛調處等工作。

據了解,為養好農村公路,我省將建立農村公路省級投入合理增長機制。2018年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按每年每公里縣道30000元、鄉道14000元、村道4000元標準安排,省級和地方財政各承擔50%。省級補助標準提高後的增量資金,實行與地方財政投入到位、養護成效等挂鉤的以獎代補機制,統籌用於農村公路養護工程激勵;對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村公路養護專項工程的省級補助上浮10%,加大傾斜支持力度。(記者 吳宏雄 通訊員 廖麗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