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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專門立法保護飲用水水源

2017-12-09 15: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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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2月9日電(記者 周楠)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近日表決通過《湖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這意味著湖南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從此穿上了法的“盔甲”。

據了解,目前湖南省共有國家公佈的重要飲用水水源地43處,省政府公佈的縣級以上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124處,全省1000人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約3651處。儘管水資源相對豐沛,但湖南的水資源分佈不均勻,地區差異較大,局部地區季節性缺水、區域性缺水和水質性缺水問題較為突出。

《湖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是一部規範全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對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分別承擔什麼職責、飲用水水源地如何確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如何劃定、採取何種保護措施、如何監督管理、違反條例者要負何種法律責任均作出明確規定。

水質信息公開向來受社會關注。條例規定,飲用水水源水質信息統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每月在門戶網站或者當地主要媒體上公開。

要保護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經濟發展和群眾生産生活會受到限制,如何建立相應的補償機制,彌補發展受限的地區和群眾,也很受社會關注。條例對這個問題也有涉及,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可以通過安排飲用水水源保護生態補償資金、財政轉移支付、區域協作等方式,促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其他地區的協調發展。”

對如何防止和懲治亂倒垃圾等個人行為,條例也作出了規定,要求建立巡查制度、報告制度、舉報和投訴制度,加強社會監督。對向水體傾倒排放生活垃圾、污水以及其他可能污染水體的物質的行為,條例規定,“由縣級環保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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