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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水資源稅改革陸續鋪開

2017-12-11 07:4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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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省份紛紛推出本地細化政策——
全國水資源稅改革陸續鋪開

今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內蒙古、山東、河南、四川、陜西和寧夏等9個省區市納入水資源稅改革試點。隨後,不少試點省份相繼出臺水資源稅本地化政策,進一步完善頂層設計,水資源稅改革穩步推進。

——山西制定了全省地稅系統推進水資源稅改革工作方案,以預定改革時間倒排工期,確定了9個方面32項具體任務和要求。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改革試點方案,擬定了水資源稅的納稅人、計稅依據、徵稅對象、徵稅環節、徵收方式、應納稅額和稅收優惠等涉稅事項。

——陜西制定了陜西省地方稅務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方案、陜西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等配套政策,為水資源稅的開徵提供了法規支持。在水資源稅稅制設計上,陜西對超采地區的地下水稅額按非超采地區適用稅額的2倍執行,嚴重超采地區的地下水稅額按非超采地區3倍執行;超計劃或超定額用水實行加倍稅額標準。

——寧夏制定了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工作任務分解表和路線圖,按時間進度細化確定了20項工作任務;研究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確定了寧夏水資源稅稅目、稅額標準等,確定了取水許可證、水量核定等水資源稅信息的傳遞和交換方式。此外,還制定了自治區水資源稅徵收管理辦法、信息移交辦法、徵管信息共享規程、徵管應急預案和信息核查辦法等。

“加上2016年率先試點的河北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已形成‘1+9’的區域格局。”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司長蔡自力説,水資源稅是綠色稅種,也是地方稅,對促進資源全面節約和循環利用、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做好試點工作,不少試點省份還開展了調查摸底,進一步細化稅源管理。“北京市共有水資源管戶9881戶,其中城鎮公共供水企業69戶,自備井企業5661戶,農業生産、生活取用水單位4151戶。”北京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北京市地稅局聯合市財政局和水務局調查了全市取用水戶基本情況,獲取了取水許可證號等30項數據。目前,95%以上的信息已核實完畢。

“截至今年11月20日,我們已全部完成水資源稅納稅人檔案信息移交工作,共接收水利部門移交的已辦理取水許可的水資源稅納稅人1.8萬戶。”河南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為確定水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從2016年12月開始,河南省地稅局先後開展了水資源普查、水資源費徵管情況調查和取用水信息清查。通過3次調查摸底,他們精準確定了納稅人水資源類型、取水地點、行業類別和計量設施等稅源基礎信息,建立了統一的數據庫。

“由水利部門核定實際取用水量,納稅人根據水利部門核定的實際取用水量計算繳納水資源稅,稅務部門強化徵收管理,與水利部門信息共享,並聯合開展信息比對。”蔡自力説,此次擴大試點,將對這一徵管模式加以堅持和完善,實現涉稅信息納稅人、稅務部門和水利部門三方共享。(記者 董碧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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