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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司法鑒定實施嚴格準入嚴格監管

2017-12-11 20:4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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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電 日前,司法部印發《關於嚴格準入 嚴格監管 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的意見》,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切實加強司法鑒定管理和監督,提高司法鑒定質量和公信力。

意見強調,司法鑒定實施嚴格準入,從準入範圍角度,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不予準入登記。辭職的公務員或者公務員退休的,原繫領導班子成員的公務員以及其他擔任縣處級以上職務的公務員辭去公職未滿3年,其他公務員未滿2年的,不得接受原任職務管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的鑒定機構的聘任。

在嚴格管理方面意見強調,省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統籌規劃司法鑒定機構佈局,既要防止一個地區鑒定資源不足,不能滿足鑒定需要,又要避免鑒定機構過多,導致惡性競爭。

意見要求,加強司法鑒定事中事後監管,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採取明查、暗訪等形式,經常性地到鑒定機構開展實地檢查,發現鑒定機構、鑒定人不再符合申請條件或執業條件的,應當予以登出。各地應于2018年底前,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進行整改,符合登出登記條件的,依法予以登出。

意見指出,該管不管是失職,該報告不報告是瀆職,要層層傳導壓力,對因監管不嚴導致出現問題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司法部將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落實不力的,予以通報。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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