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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長沙:有繳費能力卻拒繳社保將被行政處罰

2017-12-12 11: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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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12月12日電(記者 謝櫻)記者12日從湖南省長沙市人社局獲悉,為督促用人單位嚴格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義務,及時清繳社會保險欠費,長沙將於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集中開展社會保險欠費清繳專項行動,有繳費能力卻拒繳社保的單位將被行政處罰。

根據長沙市人社局《關於開展社會保險欠費清繳工作的通告》要求,各參保單位應積極對本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情況進行自查、清理,存在欠費的,應及時向所屬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確認,並簽署欠繳社會保險費確認書。單位對欠費險種、時段或金額有異議的,可提出書面陳述、申辯,由經辦機構核實後處理。

欠繳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應及時到所屬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辦理欠費清繳手續,足額繳清欠費。逾期仍欠繳的,社會保險徵收機構將依法查詢單位存款賬戶並申請劃撥社會保險費。經查詢、劃撥後用人單位仍不能足額清償的,單位可提供擔保並對擔保財産進行評估,社會保險徵收機構審核通過後,與單位簽訂社會保險延期繳費協議,根據協議清繳欠費。

長沙市人社局提醒,欠費單位未在規定時限內確認欠費並簽署《欠繳社會保險費確認書》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將定期在相關媒體進行公告,並中止單位及職工社會保險關係。因單位欠費造成職工社會保險待遇受損的,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欠費單位既未足額繳清欠費也未提供擔保的,經辦機構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産,並對有繳費能力拒不繳費的欠費單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欠費企業將被列入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並對社保欠費單位依嚴重程度分別進行提示、警示,加強聯合懲戒。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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