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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佈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及相應指標體系

2017-12-14 09:29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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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消耗總量要得到有效控制、單位地區生産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要降低、用水總量要得到控制、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要減少……這些指標,都成了對各區黨委和區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評價考核指標。記者近日從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獲悉,本市首次針對全市16個區的、綜合性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及相應的指標體系出爐,各區區委區政府都將面臨年度評價、中期評估和目標考核三個層次的大考。

近期,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正式發佈《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根據《辦法》的要求,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市環保局、市委組織部聯合印發《北京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

相關政府部門負責人表示,發佈《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和兩個《體系》,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更好地推動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建設。

評價考核的對象,是各區黨委和政府。《評價考核辦法》適用於對各區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評價考核。評價考核實行黨政同責,各區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

記者在這兩份《體系》中看到,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在資源環境生態領域有關專項考核的基礎上綜合開展,採取評價、評估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年度評價、中期評估、目標考核。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評價考核,是為了深入貫徹十九大精神的需要,也是完善對各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綜合評價體系的需要。同時,也是加快本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需要。

評價考核工作採用年度評價、中期評估和目標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開展。

《考核目標體系》以新一版城市總體規劃和“十三五”規劃綱要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目標為主,包括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年度評價結果、公眾滿意程度、生態環境事件等5個方面,共20項考核目標。

《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包含考核目標體系中的主要目標,增加有關措施性、過程性的指標,包括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綠色生活、公眾滿意程度等7個方面,共39項評價指標。

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評價考核工作細則,市統計局將牽頭組織開展對2016、2017年度的評價,市發展改革委將於明年組織開展中期評估工作。年度評價將生成各區的綠色發展排名,評價結果經市委、市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佈,並納入五年考核。中期評估結果經市委市政府審定後,由相關部門反饋各區。五年考核結果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結果經市委、市政府審定後向社會公佈,作為各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記者 耿諾)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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