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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將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

2017-12-14 11:28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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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出臺,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

在保證疫苗供應安全方面,《實施意見》要求,在第一類疫苗的招標採購中,原則上可在選取1家疫苗生産企業作為中標或中選單位的同時,再選取1家疫苗生産企業作為備選單位。在第二類疫苗的招標採購中,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根據當地疾病防控工作需要和群眾需求,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佈的《福建省第二類疫苗成交品種目錄》中遴選採購品種,向入圍疫苗生産企業採購疫苗,保障本地第二類疫苗供應。

在預防接種管理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城鎮每個街道至少應設置1個預防接種門診,服務半徑不超5公里;農村實行以鄉鎮為單位集中接種模式,每個鄉鎮至少設置1個預防接種門診,服務半徑不超過10公里。服務半徑超過以上標準的地區,應根據情況增設預防接種門診或接種點。交通不便的邊遠山區、海島,通過加強鄉鎮衛生院流動服務,或在保證服務質量前提下設置村級接種點,採取定點與入戶巡迴相結合的方式,提高預防接種可及性。城市新建的城區、居民區、開發區應及時增設接種單位。

同時,縣級衛計部門要加強預防接種工作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劃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記者 儲白珊 實習生 蔡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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