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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局提示跨境融資騙局:切莫“病急亂投醫”

2017-12-15 12: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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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15日電 題:外匯局提示跨境融資騙局:切莫“病急亂投醫”

新華社記者 劉開雄

近年來,我國加快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取消了外債事前額度審批,降低融資成本,協助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然而,有些企業著急跨境融資,這種“病急亂投醫”的心理被不法分子利用。他們層層誘騙,致使不少企業蒙受損失。近期,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外披露了中資企業跨境融資詐騙的典型案例,希望借此提高企業的警惕意識,切莫圖一時便宜而落入陷阱之中。

“病急亂投醫”落入詐騙陷阱

2016年8月,內地A公司的法人李某著急融資,在朋友的介紹下,向北京B公司借款1000萬元。

在簽訂合同後,B公司指定兩家評估公司對A公司進行資産和財務評估,兩家評估公司收取了評估費用合計16萬元。但很快,B公司就以評估不符合借款要求為由,拒絕放款。

隨後,B公司向李某介紹境外香港C公司為其公司放款。C公司要求該融資還需相關部門批准,要求李某拿到所謂批文。李某諮詢有關部門未果後,C公司稱可以找關係“拿到批文”,並向李某收取所謂“渠道費”40萬元。李某隨後打款入賬。

在李某辦理外債登記後,C公司又要求李某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21條”辦理個人對A公司擔保登記。

然而,按照現行跨境擔保規定,外匯局無法為其進行登記。在此情況下,C公司又推薦李某至北京某擔保公司,聲稱由該擔保公司擔保後即可放款。該“擔保公司”表示需收取李某所謂“考察費”“擔保手續費”25萬元和30萬元。最後,經當地外匯局提醒勸告後,李某未向其打款。

至此,李某已經累計實際向B公司與C公司支付各種直接費用56萬元,再加上所謂“實地考察費”和其他各類相關費用,李某共損失70余萬元。待李某意識到可能受騙後,B公司與C公司均已無法取得聯絡。

專家詳解“套路”提升防騙意識

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李某所遇上的騙局具有一定代表性,在總結已經發現的跨境融資詐騙案例時發現,這裡很有“套路”。

“熟人”介紹,引薦境外“實力雄厚”投資主體,騙取中小企業信任。

要求在“指定”機構做各種評估,騙取高額的“評估費”、“律師代理費”、“外方考察費”等費用。

製造各種“門檻”,要求各種“手續”,想方設法讓借款企業違約,境外貸款公司可單方面終止。

再介紹下一家境外機構,再如法炮製,收取各種費用之後,再轉入下家。如果借款人沒能及時醒悟,那麼就是不斷給這些騙子公司送錢。

如果各種借款企業手續成功辦理,騙子公司們繼續以其他名目收取費用。有的乾脆以各種理由或藉口不執行合同。

“從已經發現的情況看,受害方主要是中資民營企業,大部分規模較小,融資意願強烈,在境內缺乏融資渠道,而且比較集中在欠發達地區。”該負責人表示。

識政策增強防騙能力

目前,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現有政策,境內金融機構和企業舉借外債已經不再需要事前核準,相關各方在達成跨境融資協議後到當地外匯局辦理簽約登記手續。

國家外匯管理局方面介紹,自2016年起,人民銀行、外匯局積極推進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改革,建立宏觀審慎規則下基於微觀主體資本或凈資産的跨境融資約束機制,實現本外幣一體化管理,便利市場主體跨境投融資。

“這些政策豐富了境內市場主體特別是中資企業的融資渠道,有利於企業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自主性,降低融資成本,協助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外匯局方面表示。

國家外匯管理局專家建議,企業如果有跨境融資需求,最好通過正規渠道開展跨境融資業務。例如,可以通過當地正規金融機構尋找跨境融資渠道。企業也可以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官方網站,或向當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政策諮詢,了解和掌握相關外匯管理政策。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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