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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縣級以上河長制辦公室已全部設立

2017-12-15 15: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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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2月15日電(記者 潘林青)記者近日從山東省水利廳獲悉,截至目前,山東縣級以上河長制辦公室全部設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體系落實到位,省、市、縣、鄉四級制度體系構建完成。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佈《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明確要求“縣級及以上河長設置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具體組成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長製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

當前,山東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已進入收官階段,將提前一年完成既定任務。山東省水利廳要求各地對照河長制相關要求,做好查漏補缺工作,特別是在河長制工作機構落實、公示牌設立等方面加快工作進度,確保2017年底前全面實行河長制。

河湖管理保護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區域和行業。近年來,一些地區積極探索河長制,由黨政領導擔任河長,依法依規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協調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進了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工作。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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