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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23條舉措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

2017-12-16 07:57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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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社會資本不願投、不敢投、投不了等問題,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激發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從六個方面入手提出23條具體措施,以進一步解決制約民間投資發展的重點難點問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進一步激發我省民間有效投資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據悉,民間投資約佔我省投資總量的60%,是保持我省投資穩定增長的重要力量。同全國總體情況一樣,2016年以來我省民間投資增速出現回落,今年民間投資雖然保持較快增長,但持續增長的基礎仍不牢固。“這既有投資新舊動能轉換正處於接續階段等客觀原因,又有對投資者服務主動性、積極性不夠等主觀原因;既有融資難、融資貴等長期存在的老矛盾,又有政策協調性不夠影響投資等新問題,突出表現在營商環境有待進一步改善、民間投資進入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仍有障礙、製造業民間投資轉型升級較為困難、企業經營成本依然較高、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未得到有效緩解、政策落實需要持續加強等。”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解讀實施意見出臺的背景時表示。

這些具體措施為:清理市場準入限制條件、鼓勵進入社會服務領域,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推行“互聯網+行政審批”、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實現“雙隨機一公開”全覆蓋,加大企業信貸支持、完善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吸引民資進入金融領域,落實財稅優惠政策、清理規範涉企收費、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清理各類拖欠資金,強化項目滾動接續、鼓勵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拓展轉型創新民營項目、支持補短板民營項目,營造發展氛圍、完善溝通機制、加強政策協調、建設政務誠信。

我省各地各部門將對照實施意見明確的任務要求和責任分工,以改革的辦法、創新的思維進一步實化、細化、深化鼓勵民間投資的具體措施,努力解決制約民間投資增長的深層次問題,切實把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落到實處。(記者 王永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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