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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嚴查上市公司財務造假 整治市場亂象

2017-12-16 14:54 來源: 證監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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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證監會查處了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雅百特)以虛構海外工程項目和國內外建材貿易的方式虛增業務收入,粉飾財務報表的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案件。

經過細緻縝密地調查和審理工作,通過對涉案主體複雜業務和資金往來的抽絲剝繭、層層深挖,我會查明,雅百特于2015至2016年9月通過虛構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木爾坦公交工程項目、虛構國際貿易和國內貿易等手段,累計虛增營業收入達5.8億元,虛增利潤約2.6億元,其中2015年虛增利潤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達73%,2016年前三季虛增利潤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約20%。上述虛假財務數據通過雅百特2015年年報、2016年半年報及三季報公佈,已構成信息披露違法。

雅百特信息披露違法案是我會查處的一起性質惡劣的上市公司跨境財務造假案,由於本案違法事實涉及境外項目,我會及時啟動跨境執法合作程序,向巴基斯坦、香港、美國等境外監管機構提出執法協助請求,境外監管機構向我會提供的證據與我會在境內掌握的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我會查實認定了雅百特公司的違法行為,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目前,我會已與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機構簽訂了監管合作備忘錄,持續加強證券期貨領域的跨境監管合作和信息互換,執法協作機制不斷完善。雅百特案反映出上市公司實施跨境財務造假的新動向,該案的成功查處表明,在跨境執法協作框架下,任何違法行為都難逃法網,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應當事人要求,本案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後召開了聽證會,我會依法對有關證據進行了質證,充分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並對相關意見進行了復核。綜合我會已經查明的當事人虛構參與木爾坦項目的有關事實證據,我會對當事人提出的有關申辯意見不予採納,對當事人提交的有關證據,決定不予採信。

雅百特的上述違法行為涉案金額巨大、情節嚴重。根據在案事實證據和相關法律規定,我會決定,對雅百特處以《證券法》規定的頂格罰款60萬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陸永處以30萬元頂格罰款,並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其他有關責任人員依法分別予以行政處罰或採取市場禁入措施。對本案涉及仲介機構涉嫌未勤勉盡責等違法行為,我會將嚴查到底,絕不姑息;對本案已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有關事實,我會將移送司法機關進一步追究刑事責任。

證監會將不斷加強上市公司監管,對財務欺詐、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從嚴執法,治理市場亂象,切實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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