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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資本市場法制完善要著重回答七大問題

2017-12-16 17: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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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12月16日電(記者潘清)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15日在上海表示,資本市場法制完善是新時代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基礎性、關鍵性、引領性工作,需要從資本市場改革發展頂層設計與總體規劃的角度,著重回答如何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等七大問題。

黃煒是在第六屆“上證法治論壇”上作上述表示的。這七大問題包括:

一是如何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要緊緊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需要,合理拓展“證券”範圍,努力為實體經濟和創新創業提供豐富的融資産品服務,繼續穩步推進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合理安排不同層次市場監管制度。

二是如何有效防控金融風險。在增強金融立法統合性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股份減持、停復牌、程序化交易、融資融券、退市等制度,健全市場風險監測監控制度,明確應對市場風險的流動性安排,著力構建系統性風險防控機制。

三是如何迎接科技創新浪潮。要積極應對科技發展對市場監管的全新挑戰,為鼓勵並規範科技創新預留制度空間;嚴懲濫用科技之名、行金融違法之實的行為;賦予監管機構與科技創新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執法科技手段與執法權限。

四是如何進一步加強投資者保護。要進一步完善投資者權利行使制度,以保障投資者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分紅權等權利行使為目標,完善公司信息披露、股東表決機制等制度;進一步完善投資者權利司法救濟制度,建立以代表人訴訟為基礎的“示範判決機制”,探索有中國特色的證券訴訟模式;明確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推動完善證券期貨經紀業務規則,重塑行業生態。

五是如何進一步強化違法責任追究。要進一步完善證券期貨犯罪的刑事立法,提高刑罰特別是自由刑的幅度,增強執法威懾;進一步強化證券違法行為行政法律責任,增強其懲戒性;完善證券民事侵權賠償的法律責任制度,進一步提升違法經濟成本。

六是如何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監管體制機制。要著力解決執法職能定位、職權配置和執法資源保障問題,解決證券執法手段不足的瓶頸制約;進一步明確交易所作為市場監管第一道防線的法定地位;積極探索與資本市場集中統一監管相適應的司法專門化安排,進一步健全涉及證券案件的民事、刑事、行政訴訟的專門管轄制度。

七是如何有序擴大資本市場對外開放。要為境內市場參與國際競爭提供法律制度空間,有序實現不同法域市場主體在境內發行證券或者上市交易;為進一步拓展境內外市場互聯互通廣度和深度提供法律制度支持,完善跨境監管協作制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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