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環境保護部發佈兩項進口固廢管理規定

2017-12-20 11:58 來源: 環境保護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為貫徹落實《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進一步加強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環境保護部近期制修訂了《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和《進口廢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並於近日發佈。

據了解,《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適用於列入《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中固體廢物(以下簡稱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進口的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明確了申請進口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許可應當具備的條件和申請、審批流程等事項。其中特別指出,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轄區內進口限制進口類固體廢物的加工利用企業,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日常現場監督檢查,嚴控環境風險。

《進口廢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適用於申請進口《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中廢紙的環境保護管理。規定明確進口廢紙的企業除符合《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要求外,還應符合生産能力應不小于5萬噸/年,並具有與加工利用能力相適應的制漿、造紙等生産加工設備;符合《造紙産業發展政策》和《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相關産業政策的要求,廢紙企業或相關生産線未被列入《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産能企業名單》等條件。

兩項規定均從公佈之日起施行,《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環境保護部公告2015年第70號)同時廢止。(記者 謝佳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