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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用地控制指標》發佈

2017-12-21 07:52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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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2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城市公共體育場館用地控制指標》(下稱《指標》),《指標》將於2018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8年。此前我國城市公共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的建設用地標準尚屬空白且需求迫切,此次《指標》的發佈實施,標誌著我國公共體育場館建設用地進入有標準可依的新階段。

根據第六次全國土地普查數據,2004年至2013年10年間,隨著居民對體育場地設施的需求增多,我國體育場地的規模也大幅提升。場地數量增長了84.45萬個,人均場地面積增長0.43平方米。《指標》明確提出,城市公共體育場館建設要兼顧滿足公眾體育和健身休閒需求、開放公共綠化空間、促進場館地上地下空間複合利用。同時要壓縮地面停車場用地,除保證賽事需要外,各類社會車輛停放應當以利用地下空間為主,對利用地下空間建設社會公共停車場的,鼓勵探索相應支持政策。

據了解,《指標》明確了適用範圍,公共體育場館是指公眾開展體育競賽、訓練和健身娛樂等體育活動的公益性體育場館,包括體育場、體育館和游泳館。新建公共體育場館,用地規模應控制在《指標》規定範圍內。改建、擴建公共體育場館項目可參照執行。《指標》實施後,其他各類標準、指標和考核要求中,凡相關內容不符合《指標》要求的,不得作為辦理土地審批、供應和用地的依據。對因安全生産、地形地貌、工藝技術等有特殊要求,確需突破《指標》的,應按有關規定開展建設項目節地評價。(記者 常欽)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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