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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建設將優先用地

2017-12-21 21: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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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記者王立彬)為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國家將優先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做好農業産業園、科技園、創業園用地安排。

國土資源部規劃司司長莊少勤21日在此間召開的媒體座談會上説,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做好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就做好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的用地保障,做出一系列具體部署,包括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引領作用,優先安排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用地,做好農業産業園、科技園、創業園用地安排。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預留少量(不超過5%)規劃建設用地指標,用於零星分散的單獨選址農業設施、鄉村設施等建設。統籌農業農村各項土地利用活動,優化耕地保護、村莊建設、産業發展、生態保護等用地佈局,細化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加大土地利用綜合整治力度,引導農田集中連片、建設用地集約緊湊,推進農業農村綠色發展。加強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支持,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專項支持農村新産業新業態和産業融合發展。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發展農村二、三産業的市、縣,可給予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獎勵。

通知還對規範設施農用地類型、改進設施農用地監督管理、鼓勵土地複合利用、夯實基礎工作、強化部門協同配合等做出明確要求。莊少勤強調,做好農業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用地保障,要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條底線。要秉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理念,統籌農村生産、生活、生態空間,增強農村可持續發展能力。堅持以農為本,適應農村新産業新業態發展用地需求,深入推進産業融合及土地複合利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堅持綠色發展、節約用地,立足優化農村現有用地結構和佈局,細化農村土地用途管制規則,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用好流量,以更加高效合理的土地利用格局服務生態文明建設,推動形成農村綠色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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