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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出臺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三年無轉化 他人可使用

2017-12-22 18:5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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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貴陽12月22日電(錢平)記者從貴州省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新的《貴州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這個條例,科技成果自完成之日起3年內沒有轉化,他人可使用。

“我省科研資源薄弱,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的主要力量集中在高校院所,但其科技成果的轉化情況不理想。”貴州省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王建富説,對此,新條例雙管齊下,既有鼓勵措施,又有倒逼機制。

如條例第15條明確高校院所轉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納入單位預算,不上繳國庫。針對現實中一些單位怠于轉化科技成果,條例第29條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

條例第39條提出,今後任何企業或個人可通過科技信息系統查找自己需要的科技成果,一旦發現這一科技成果自完成之日起3年內沒有轉化,便可向項目出資部門申請使用該科技成果。

此外,條例在界定“科技成果轉化”定義時,新增了“新技術”和“新服務”。貴州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麻曉芳認為,這一界定符合全省産業,特別是大數據戰略發展的需要。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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