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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重拳打擊證券仲介違法違規
相關案件呈現四大特點

2017-12-23 10: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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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3日電(記者 劉慧、王都鵬)記者從中國證監會獲悉,2016年以來,中國證監會對28家證券仲介機構立案調查,涉及證券公司7家,會計師事務所9家,資産評估機構7家,律師事務所5家。新增立案案件38件,較前兩年增長一倍。

兩年來,中國證監會共對22家證券仲介機構作出行政處罰,有些仲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因嚴重違法違規被頂格處罰,個別仲介機構因屢犯多次被罰,被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責令限期整改,個別從業人員因違法違規情節嚴重被撤銷證券從業資格。

據了解,證券仲介機構未勤勉盡責的行為集中表現為:一是不遵守相關業務規則,未編制工作計劃,獲取的資料證據不充分、不適當,底稿記錄不完整,倒簽報告日期,甚至在檢查調查期間偽造、篡改文件和資料。二是未保持應有的職業審慎,未全面有效評估項目風險,對明顯異常情況未充分關注,對重大舞弊跡象職業懷疑不足,也未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識別或應對。三是對重大會計處理的合規性、評估結論的合理性、法律意見的明確性缺乏合理判斷,形成的專業意見背離執業基本準則或明顯錯漏。四是審計、評估、盡調程序流於形式或存在重大缺陷、瑕疵,核查驗證義務履行不充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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