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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確保“排污費”改徵“環保稅”順利實施

2017-12-27 08:13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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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將於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這意味著我省“排污費”改徵“環保稅”已進入倒計時。今天上午,省地稅局、省財政廳、省環保廳聯合召開全省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動員部署及環保稅徵管業務培訓視頻會議,確保《環保稅法》在我省如期落地實施。

排污收費制度是我國最早制定並實施的環境政策之一,從1979年確立至今已有38年時間,但其存在徵收標準低、執法剛性不足、行政干預等問題。《環保稅法》實施後,我國境內所有直接向環境排放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等4種應稅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將向地稅部門繳納環保稅。環保費改稅將極大提高環境稅費法律地位,以法律形式確定“污染者付費”原則,彰顯國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心。

省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環保稅的開徵面臨收費與徵稅兩套制度的轉換,涉及面廣、專業性強、工作要求高,環保稅將按照“企業申報、稅務徵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徵管模式進行,需要全流程管理,多部門協同。目前,我省地稅、環保、財政三部門正積極協調配合,各項工作正平穩有序推進。(記者 沈麗莉 范海瑞)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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