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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將為困難群體代繳部分基本養老保險費

2017-12-28 15:3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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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12月28日電(記者黃涵、李亞光)記者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為進一步發揮社會保險助力脫貧攻堅的作用,青海將從明年起為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並通過一系列措施減輕貧困人口醫療費用負擔。

根據青海省人社廳、民政廳、財政廳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的《關於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從2018年1月1日起,青海將為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按100元繳費標準代繳50元養老保險費,繼續為重度殘疾人代繳300元養老保險費,對中輕度殘疾人給予50元政府繳費補貼,並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和基礎養老金標準。

在減輕醫療費用負擔方面,青海將繼續落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資助政策,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部門從各級財政安排的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中給予全額資助;將全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醫保起付標準由5000元調整為3000元;降低貧困人口門診特殊病慢性病病種鑒定醫院級別,由省內三級或本市州最高級別降為縣域內有相關病種診斷科室的定點綜合醫院,簡化申報程序、縮短申報時間。

該意見還要求,對工作方式靈活、流動性大、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相對集中的行業採取按項目等方式一次性為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對符合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情形的貧困勞動力,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給予先行支付。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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