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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將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

2017-12-29 17: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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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武漢12月29日電(記者 陳俊)湖北省日前出臺《湖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新增資金、新增項目、新增舉措重點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

該辦法規定,湖北省級財政依據脫貧攻堅任務需要和財力情況,在年度預算中安排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對納入統籌範圍內的中央財政資金,分配給國定貧困縣及重點片區縣的資金增幅不得低於該項資金的全省平均增幅。新增資金、新增項目、新增舉措重點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

以工代賑支出方向資金,按照國家和湖北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規定,綜合考慮貧困地區農村基礎設施條件、項目前期工作深度和工程建設管理考評情況等因素,向基礎設施薄弱、項目前期工作完善和工程建設管理規範的國定貧困縣(市、區)和重點片區縣(市、區)傾斜。

少數民族發展支出方向的資金,按照國家民委和湖北省民宗委有關規定,綜合考慮脫貧攻堅和民族工作重點任務等因素,向民族地區和散居少數民族地區傾斜。

湖北省市(州)、縣(市、區)財政根據本地脫貧攻堅需要和財力情況,每年預算安排一定規模的財政扶貧資金,並切實加大投入,資金投入情況納入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內容。同時,防止扶貧資金“上進下退”,防止將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用在少數地方搞“盆景式扶貧”。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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