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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2018年起全省統一實行城鄉居民醫保

2017-12-31 09:50 來源: 甘肅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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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過渡期結束
2018年起全省統一實行城鄉居民醫保

記者12月29日從省醫改辦獲悉,2017年12月31日,我省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製度整合過渡期全面結束,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基金管理與業務經辦工作由人社部門負責,衛生計生部門不再承擔原新農合基金管理、業務經辦等工作。

據了解,2016年11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甘肅省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施意見》,明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製度,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逐步實現全省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統一覆蓋範圍、統一籌資政策、統一保障待遇、統一醫保目錄、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基金管理。經過一年多時間的整合過渡,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建立並有序運行。針對部分地區工作進度不一的情況,省醫改辦進一步明確整合時間表,要求各市州衛生計生、人社部門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新農合基金相關業務移交掃尾等工作,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就醫報銷等業務正常開展。未完成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的地區,提出整改意見,1個月內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各級人社、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建立信息化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確保新建成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信息系統、城鄉居民醫療醫保監管信息系統、民政救助信息系統、大病保險信息系統等及時對接聯通,鞏固原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民政救助“一站式”即時結報工作成果,最大限度地為參保患者提供快捷服務。

省醫改辦要求,各級醫改辦要全面掌握城鄉居民基本醫保運行情況,針對薄弱環節,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發現問題,督促儘快整改,並根據需要調整相關政策。對整改工作落實不到位或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的,要會同當地紀檢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記者 宜秀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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