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青海省開展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

2018-01-02 12:27 來源: 青海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近日,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於開展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的通知》,決定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實現全省穩崗補貼政策“兩個全覆蓋”的行動目標,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去産能任務較重的鋼鐵、煤炭、煤電、電解鋁等行業和企業,從2018年起將穩崗補貼的標準由50%提高到70%。

此次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進一步做好穩崗補貼工作,為企業脫困發展、減少失業、穩定就業護航。實施 “兩個全覆蓋”,是全省範圍內政策的全覆蓋、符合申領條件企業的全覆蓋,同時還將進一步加大穩崗補貼扶持力度。對補繳上年度欠費的企業,補繳後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穩崗補貼;對積極補繳以往年度欠費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2015年實施補貼政策以來的穩崗補貼;對上年度新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繳費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按實際繳費享受穩崗補貼。

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細化穩崗補貼申報審核流程,按照企業參保地社保局初審,市(州)級人社行政部門復審,省社保服務局再復審的流程審核,層層落實責任制,確保基金安全發力。強化信息公示制度,符合條件的企業必須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各地人社部門的門戶網站分別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本著“簡化手續,縮短流程,高效便企”的原則,充分依託“互聯網+人社”,創新工作方式,逐步實現補貼資金申請、審批、公示、發放業務的全程信息化,由“群眾跑腿”變為“信息跑路”。

通知還明確,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等28部門關於對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通知的要求,各地要嚴把審核關,不得向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等失信責任主體發放穩崗補貼。(記者 金玥彤)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