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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檢驗檢疫通關提效明顯 審單放行
2個月紅利初現

2018-01-08 10:46 來源: 福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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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福建檢驗檢疫局獲悉,2017年11月1日,該局按照質檢總局統一部署啟動檢驗檢疫監管新政以來,兩個月時間共對35050批次出入境法檢貨物實施審單放行,佔總報檢批78.36%,該做法紅利初現。

據統計,2017年11月—12月,該局對4176批入境貨物和2148批出境貨物實施現場查驗,查驗比例分別降低至17.15%和6%。以審單放行每批次節省300元計算,“審單放行”模式實施兩個月為進出口企業節約通關成本約1000萬元。

審單放行模式下,未抽批抽中的貨物無需進行現場查驗、實驗室檢測等環節,可實現“秒放行”。以福州口岸為例,進口工業品之前平均通關時長為8.37天,實施新政後,無需檢驗檢疫證書的貨物實施電子審單放行的最短可以在2分鐘內完成通關。

審單放行節約了企業成本。通過實施審單放行,港口的集裝箱移箱、吊裝、查驗、倉儲環節及港雜、滯箱等費用隨之自然減少。以進口預包裝食品為例,此前批批需要查驗,需要進查驗庫,需要支付移箱、裝卸、倉儲等費用,現在最低按照3%的查驗比例,97%的貨物審單放行不再需要查驗流程,一個集裝箱可節約費用支出約2500元。

審單放行優化了工作流程。由質檢總局在風險評估基礎上,根據貨物風險高低和企業信用水平統一設置抽批比例。同時,福建檢驗檢疫局根據事中事後監管結果,實施風險動態管理。據統計,低風險動植物産品、食品和工業品現場開箱查驗率分別降至28.7%、15%和5%,入境貨物整體現場開箱查驗率降至22%,比改革前降低76%;入境貨物實驗室抽樣送檢率大幅降至5.2%,比改革前降低56%。

根據“守信便利、失信懲戒”原則,經風險評估信用水平高的企業可降低抽批率,獲得更大機會享受審單放行措施;反之則提高抽批比例。(記者 鄭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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