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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11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8-01-09 18:21 來源: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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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
(2018年第10號)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薯類和膨化食品,蜂産品,糕點,豆製品和食用農産品等5類食品366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55批次,不合格樣品11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産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産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薯類和膨化食品176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蜂産品4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糕點33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豆製品32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農産品84批次,不合格樣品5批次。

二、不合格産品情況如下:

(一)天貓萬畝園旗艦店(經營者為山東億人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山東億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土豆鍋巴(麻辣味),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7.28mg/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5mg/g)高出45.6%。初檢機構為哈爾濱市産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天貓億人紅旗艦店(經營者為山東億人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山東億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土豆鍋巴(麻辣味),酸價(以脂肪計)檢出值為6.11mg/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5mg/g)高出22.2%。初檢機構為哈爾濱市産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天貓譚氏食品旗艦(經營者為廣州市譚山蜂業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廣州市譚山蜂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荔枝蜜,氯黴素檢出值為0.54 μg/kg。國家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初檢機構為哈爾濱市産品質量監督檢驗院,復檢機構為廣東省食品檢驗所。

(四)天貓惠家旗艦店(經營者為泉州惠家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網站)銷售的標稱福建惠家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惠家蒸蛋糕(香濃原味),菌落總數5次檢出值分別為1700000CFU/g、1900000CFU/g、1300000CFU/g、1600000CFU/g、260000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菌落總數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000CFU/g。檢驗機構為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杭州金沙大道店銷售的標稱北京禾格佳尚進出口有限公司代理、Quely,S.A.生産的桂力橄欖油麵包條(原産國:西班牙),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53g/100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25g/100g)高出1.12倍。初檢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復檢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六)北京華冠商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北京二商希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白玉內酯豆腐,大腸菌群5次檢出值分別為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13000CFU/g,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大腸菌群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得超過100CFU/g。檢驗機構為河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

(七)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西航港街道大同路二段成都農産品中心批發市場成都佳家歡農産品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成都福久康農副産品有限公司的雞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0.64μg/kg。國家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八)廣州市白雲區廣州江南果菜批發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鮮菜區335檔)銷售的來自廣州市白雲區廣州江南果菜批發市場常青園果菜的菠菜,毒死蜱檢出值為0.62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1 mg/kg)高出5.2倍。檢驗機構為湖南省産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九)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郭杜産業開發區陜西朱雀農副産品物流有限公司(經營者:孫景民)銷售的小青菜(普通白菜),啶蟲脒檢出值為1.44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1 mg/kg)高出44.0%;氟蟲晴檢出值為0.045 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02 mg/kg)高出1.25倍。檢驗機構為成都市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北京市豐台區京開路新發地橋西側新發地市場北京文剛聚倍合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河北省唐縣保定瑞麗肉食品有限公司的羊腿肉,氯黴素檢出值為1.86 μg/kg。國家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國家肉類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十一)山東省濰坊市壽光市東郭市場(經營者:王有財)銷售的小油菜,氟蟲晴檢出值為0.046 mg/kg,比國家標準規定(不超過0.02 mg/kg)高出1.3倍。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通報相關省份依法予以查處,並要求北京、福建、山東、廣東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生産企業、進口商查清産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産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北京、浙江、福建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北京、山東、廣東、四川、陜西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食用農産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産地等信息並向相關部門報告,食用農産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産品立即採取停止銷售等措施控制風險;要求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對不合格産品立即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上述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自通告發佈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佈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並向社會公佈。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

3.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4.蜂産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5.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6.豆製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産品信息

7.食用農産品監督不合格産品信息

8.薯類和膨化食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9.蜂産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0.糕點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1.豆製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12.食用農産品監督抽檢産品合格信息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8年1月8日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1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2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3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4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5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6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7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8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9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10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11

2018年第10號通告附件12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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