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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消防水源管理規定2月1日施行

2018-01-17 08:34 來源: 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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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水源管理規定》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該《規定》將於2月1日起施行,進一步規範我區消防水源的規劃、建設、維護、使用以及監督管理活動。

據悉,根據消防部門排查發現,我區消防水源現狀不容樂觀。主要表現為市政消火栓缺建率達19%,個別市缺建率超過30%,全區農村地區僅建成30個消防取水碼頭,已建好的消防水源也沒有得到有效維護,消防水源的可靠性無法得到保障。為了加強消防水源建設和管理,確保滅火救援用水,制定該《規定》。

《規定》界定了消防水源的範圍,包括市政道路和農村給水管網配建的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消防取水平臺等3類。明確了從縣以上到村一級對消防水源建設、維護,以及經費籌措的責任。在建設標準上,規定了消防水源的設置要求,以及設計、施工嚴格參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規定》還明確從政府監管、部門監管、信息共享、社會責任四個方面建立分工明確、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消防水源監管工作機制。(記者/李家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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