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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要求貫徹實施好《核安全法》 切實保證核設施建造質量和運行安全

2018-01-24 17:17 來源: 環境保護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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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近日就做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以下簡稱《核安全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指出,要全面貫徹《核安全法》的各項要求,細化核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核安全責任,積極培育和建設核安全文化,切實保證核設施的建造質量和運行安全。

通知要求,各核設施營運單位要嚴格對照《核安全法》,進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相應的安全評價、資源配置和財務能力,強化必要的技術支撐、持續改進的能力以及應急響應能力和核損害賠償財務保障能力等,從而保證核安全責任落到實處。

通知明確,為妥善處理過渡期相關事宜,對於2018年1月1日前受理的首次裝料申請,將繼續其許可流程,具備條件後頒發首次裝料批准書;2018年1月1日起,國家核安全局不再受理首次裝料(或投料)批准書相關申請事項;已獲得首次裝料(或投料)批准書但未獲得運行許可證的核設施營運單位要及時提交《質量保證大綱(運行階段)》,並申請將首次裝料(或投料)批准書變更為運行許可證。

通知還明確了放射性廢物處理設施單位資質許可、優化核安全監管流程等相關事項。(記者 謝佳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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