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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縣鄉事業單位招聘可放寬學歷與專業條件

2018-01-26 12:4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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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1月26日電(記者 邵魯文)為鼓勵和引導優秀人才到基層幹事創業,山東省日前出臺規定,通過放寬學歷專業條件、改進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勵保障措施等舉措,逐步解決縣鄉事業單位招人難、留人難問題。

山東規定,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在學歷、專業、戶籍、年齡等方面均可有所放寬。例如,縣(市、區)、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原則上應為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但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資格的高級技校或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生,可分別按照全日制高職(大專)、本科畢業生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優化招聘方式上,山東省提出,鄉鎮(街道)事業單位招聘碩士以上人員,縣(市、區)事業單位招聘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或者博士,以及行業、崗位、脫貧攻堅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面試、組織考察、技能操作等方式公開招聘。同時,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為拓寬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業發展空間,山東規定,基層事業單位應積極選派業務骨幹到上級單位或發達地區挂職鍛鍊、跟班學習。縣以上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時,應當根據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數量崗位招聘具有5年以上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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