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2017年青海省醫保扶貧報銷比例達93.6%

2018-02-01 14:08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西寧2月1日電(記者 黃涵、李亞光)記者近日從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7年,青海省將39.7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保、大病醫保和救助後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達到93.6%。

地處青藏高原的青海省公共衛生服務設施較為落後,關節炎、心血管等疾病特別是高原性慢性病在當地較為多見。為防止農牧民因病致貧、返貧,該省于2017年不斷調整、完善醫保政策,織密就醫幫扶兜底網絡,努力實現貧困群眾就醫“應保盡保”“能報盡報”。

據介紹,2017年,青海省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醫保籌資標準由610元提高到680元,大病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由人均50元提高到60元,相關費用由政府全額負擔。同時還將貧困群眾的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每人次降低到3000元每人次。通過實施這“兩升一降”的調整措施,該省貧困群眾醫療報銷比例明顯提高。

為進一步減輕貧困群眾的醫療費用負擔,青海省2017年將貧困人口門診特殊病、慢性病病種鑒定醫院級別,由省內三級或本市州最高級別降為縣域內有相關病種診斷科室的定點綜合醫院。同時明確將享受門診特慢病待遇期內發生符合規定的藥費、檢查費和治療費全部納入報銷範圍,並大幅簡化申報程序、減短申報時間。

青海省人社廳工作人員閆光明説,臨近春節,農牧民已開始置辦年貨,花銷較平時有所增長。為確保貧困人口此前的就醫費用“應報盡報”,該省目前已抽調骨幹力量赴各市州開展專項督查,對於因工作疏漏或數據調整反饋不及時,造成貧困人口參保空白或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將立即整改、及時兌付醫保待遇。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