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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依法分別處理個別會計師事務所和發債企業

2018-02-02 09:35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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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依法分別處理個別會計師事務所和發債企業
涉及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更加自覺地防範各種風險,堅決戰勝一切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和自然界出現的困難和挑戰,特別是要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等攻堅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切實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央巡視要求,前期根據有關方面線索,財政部駐江蘇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江蘇省部分市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進行了核查。在核查和延伸檢查中確認,江蘇省高郵市、洪澤縣兩家企業違規將公益性資産用於抵押擔保發行企業債券,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為上述企業債券發行出具審計報告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在江蘇省政府嚴肅問責處理高郵市、洪澤縣相關責任人員基礎上,近期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依法分別對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和發債企業進行了處理。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相關會計師事務所和發債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

2015年9月,高郵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標注用途為商業用地的12宗土地使用權提供抵押擔保,發行2015年高郵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簡稱“15高郵債”)10億元,其中3宗地塊為高郵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等單位行政辦公場所和市民廣場。2015年12月,洪澤縣城市資産經營有限公司以標注用途為商住用地的8宗地塊提供抵押擔保,發行2016年洪澤縣城市資産經營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簡稱“16洪澤債”)10億元,其中3宗地塊為政府大樓前廣場、市民文化廣場和綠地廣場。上述6宗地塊均屬於公益性資産,不符合會計準則關於資産的定義,也不符合《關於進一步強化企業債券風險防範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2〕3451號)關於“注入資産必須為經營性資産。政府辦公場所、公園、學校等純公益性資産不得注入城投公司”的要求。

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審計中已關注到了上述事項,但未保持職業懷疑態度,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分別向高郵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洪澤縣城市資産經營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向發展改革委出具了關於發行人資産、收入、償債資金來源構成情況的意見,相關內容與事實不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相關規定。4名簽字註冊會計師對上述問題負有審計責任。

上述事實,有檢查報告、檢查工作底稿、當事人簽證和反饋意見等相關證據予以證實。

二、相關單位及責任人處理情況

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和《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等規定,分別對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理:

一是責令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認真整改,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加強內部質量控制,不斷提高執業水平;

二是給予“15高郵債”審計報告、“16洪澤債”審計報告的4名簽字註冊會計師警告的行政處罰。

三是要求高郵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洪澤縣城市資産經營有限公司對自身資産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整改,在整改期間限制其申請發行企業債券。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工作。下一步,對涉及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和發債企業,有關部門將依法處理並及時通報結果,警示和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嚴格遵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原則依法合規經營,支持註冊會計師行業更好發揮審計鑒證作用,警示和督促地方國有企業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引導地方政府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