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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四聯簽”確保扶貧資金“到位”

2018-02-09 11: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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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2月9日電(記者 王昆、李繼偉)為確保扶貧資金“到位”,河北省財政廳近日印發《河北省財政扶貧資金支付監控暫行辦法》中規定,縣級扶貧資金使用主管部門對扶貧資金支付到扶貧對象個人、扶貧項目實施單位的,分別建立扶貧個人資金、扶貧項目資金聯簽聯審的“四聯簽”確認制度。

扶貧個人資金的“四聯簽”確認,按以下程序進行:扶貧資金支付到扶貧對象個人的銀行卡後,縣級扶貧資金使用主管部門將資金支付明細表、代理銀行提供的撥款明細回執單、《XX縣財政扶貧資金四方聯簽單(扶貧對象個人)》一併提交鄉鎮,由包村幹部以村為單位,按照村務監督委員會2名成員、村兩委各1名負責人、鄉鎮包村幹部及負責人、縣級扶貧資金使用主管部門資金支付主管人及負責人的順序進行審核確認並在《XX縣財政扶貧資金四方聯簽單(扶貧對象個人)》簽字蓋章後,四方各留一份,其中,縣級扶貧資金使用主管部門作為資金支付記賬憑證,其他三方視同會計資料保存。

扶貧項目資金的“四聯簽”確認,按以下程序進行:扶貧項目實施單位提出每個項目最終一筆資金的支付申請時,將資金支付申請書、已收到項目資金明細表、《XX縣財政扶貧資金四方聯簽單(扶貧項目實施單位)》一併提交,按照項目實施單位、項目所在村的村兩委各1名負責人、鄉鎮包村幹部及負責人、縣級扶貧資金使用主管部門資金支付主管人及負責人的順序進行審核確認,並在《XX縣財政扶貧資金四方聯簽單(扶貧項目實施單位)》簽字蓋章後,四方各留一份,其中,縣級扶貧資金使用主管部門作為授權支付記賬憑證,扶貧項目實施單位作為收款記賬憑證,其他兩方視同會計資料保存。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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