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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試點工作邁過一個重要時間節點
31省區市監察委員會領導班子全部産生

2018-02-12 07:08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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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1日發佈消息,隨著2月11日上午青海省監察委員會領導班子産生,目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監察委員會領導班子已全部按照法定程序産生。

省級監委領導班子全部産生,意味著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完成組建,標誌著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邁過一個重要時間節點,開啟了構建黨統一指揮、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的新篇章。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根據這一決定,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産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産生,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隨著2018年各省區市兩會陸續閉幕,省級監委主任已由各省區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産生;隨後,省級監委副主任、委員也相繼在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上獲得任命。中央紀委研究室有關同志表示,在地方換屆時一併完成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有利於使監察體制改革與地方人大換屆緊密銜接、統籌安排。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的領導班子名單顯示,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組成,其中,省級監察委員會主任由各省(區、市)紀委書記兼任,副主任由省(區、市)紀委副書記兼任,委員主要由紀委常委兼任,同時也包括來自檢察院的轉隸幹部。

新成立的各地監委和紀委合署辦公,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察。改革試點過程中,各省區市以監察體制改革為契機,把紀委和監委合署辦公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根據相關工作程序規定,監察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並主持,特殊情況可以委託副主任召集並主持。會議議題由主任或受委託主持會議的副主任綜合考慮後確定。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組成人員到會方能召開。案件審理、研究決定重大問題時,必須有2/3以上組成人員到會。

目前,各省區市紀委監委正通過集中培訓、交流學習等方式加快人員融合、工作融合,同時,全面試用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賦予監委的12項調查措施,加強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的統籌協作,儘早實現監委高效運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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