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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走出去”稅負降低 環保稅將迎首個徵期

2018-02-28 07:2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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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2018年第一季度稅收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就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環境保護稅相關政策、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修訂等內容進行解讀。據介紹,財稅部門近期出臺了一系列支持我國企業“走出去”的稅收政策,借力稅收提升中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環境保護稅將於4月1日迎來首個徵稅期,目前全國各地稅務機關共識別認定環境保護稅納稅人26萬多戶。

“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是指企業取得境外所得在境外直接繳納或間接負擔的企業所得稅性質的稅額,可以從其國內應納所得稅額中抵免的辦法。這是一種消除國際重復徵稅的方法,能夠有效降低我國‘走出去’企業的稅負。”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介紹。

據了解,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完善企業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問題的通知》,從兩個方面對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政策進行了完善,一是在原來單一的分國不分項抵免方法基礎上增加綜合抵免法,並賦予企業自行選擇的權利;二是將境外股息間接抵免的層級由三層調整到五層。“這使得企業的抵免更加充分,有效降低企業境外所得總體稅收負擔,更好地鼓勵我國企業‘走出去’。”劉寶柱表示。

為更好地適應形勢變化和企業遇到的新情況,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關於稅收協定中“受益所有人”有關問題的公告》《關於稅收協定執行若干問題的公告》,進一步完善“受益所有人”規則,對稅收協定中常設機構、海運和空運、演藝人員和運動員條款,以及合夥企業適用稅收協定等有關事項作出了進一步明確,方便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

“當前,我國已與107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稅收協定,形成了全球範圍內的協定網絡,覆蓋了與我國雙邊投資關係較為緊密的主要經濟體,對吸引外資和鼓勵對外投資均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黃素華説。

“今年1月1日,環境保護稅法正式實施。按照稅法規定,環保稅是按季申報,因此,4月1日迎來環保稅的首個徵期。能否確保首個徵期平穩順利,是關係環境保護費稅制度轉換成功落地的關鍵。”國家稅務總局財産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表示。

據孫群介紹,稅務部門圍繞環保稅首個徵期分三個階段細化了15項重點工作任務,目前第一階段任務已經完成。各地稅務機關共識別認定環保稅納稅人26萬多戶,並基本完成網絡報稅系統與金稅三期核心徵管系統的聯調測試,確保首個徵期納稅人能足不出戶進行網上申報。截至目前,全國累計輔導環保稅納稅人19萬多戶,佔已識別認定戶數的72.9%。

“為方便納稅人申報繳稅,稅務部門在簡化報表上下了一番功夫。”孫群表示,環保稅納稅申報表圍繞“簡潔、減負”這一核心理念進行優化設計,將原來排污費按不同行業制定的報表模式調整為按“水、氣、聲、渣”四類污染物制定的報表模式,這就使得報表數量和納稅人填報字段量減少三分之二左右。

對於企業財務人員而言,每年5月底前要完成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即依照稅收相關法律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結清上一個年度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劉寶柱表示,2017年末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對2014年版的申報表進行了修改完善,新申報表的好處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報表結構更趨合理,修訂後的表單數量壓縮10%,並且必填表只有2張,其他均為選填表,最大限度減輕了納稅人的申報負擔;二是根據最新政策對表單或者欄次進行調整,確保了納稅人可以全面及時享受相關優惠政策;三是在申報表設計時更多考慮了信息化實現的要求,為各類納稅申報軟體進一步優化自動計算、智慧填報功能提供了便利條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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