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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股權不隨人口增減調整

2018-04-14 15:4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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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濟南4月14日電(記者邵琨、席敏)記者14日從山東省農業廳獲悉,山東省將逐步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股份合作制改革,股權管理提倡實行靜態管理,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

山東省近日向社會發佈的《關於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將在對農村集體資産全面清産核資的基礎上,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作為其參與集體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據。

據山東省農業廳介紹,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的股份合作制改革,要體現成員集體所有和特有的社區性,只能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對於非經營性資産,不宜折股量化到戶,要根據其不同投資來源和有關規定統一運行管護。

山東省提倡對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股權實行靜態管理,不隨人口增減變動而調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家庭今後的新增人口,通過分享家庭內擁有的集體資産權益的辦法,按章程獲得集體成員身份和集體資産份額。山東省農業廳廳長王金寶説,到2021年,山東省將基本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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