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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舉報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最高可獎10萬元

2018-04-18 19:1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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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杭州4月18日電(記者 魏一駿)記者從浙江省環保廳獲悉,為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嚴厲打擊涉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浙江省環保廳與省財政廳日前聯合出臺《浙江省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舉報人最高可獲10萬元獎勵。

根據辦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以來信、來訪、網絡、電話等方式對涉工業固體廢物和醫療廢物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具體內容包含非法傾倒工業固體廢物或醫療廢物,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以及其他涉及工業固體廢物或醫療廢物的環境違法行為。

辦法明確,舉報獎勵應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證據,舉報內容事先未被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掌握,且舉報內容經查證屬實並已依法處理。浙江省各級政府環保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施獎勵工作。

辦法規定,參與舉報獎勵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舉報人身份、舉報內容和獎勵情況,違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浙江省環保廳副廳長單錦炎表示,該辦法將在微信公眾號、企業門口張貼公告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希望社會形成打擊環境違法合力,堅決遏制固廢領域環境違法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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