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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車收費新規:停車不滿1個計時單位不收費

2018-04-29 17:4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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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29日電(孔祥鑫 吉寧)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交通委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本市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調整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計時收費有關政策,實行計時收費的停車設施,滿1個計時單位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個計時單位的不收取費用,並將佔道停車場的夜間時段延長2小時。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佔道停車場收費白天以15分鐘為1個計時單位,夜間以2小時為1個計時單位;白天不足15分鐘按15分鐘計算,夜間不足2小時按2小時計算。新規實施後,白天停車滿15分鐘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15分鐘的不收取費用;夜間停滿2小時後方可收取停車費,不足2小時的不收取費用。

為配合停車秩序治理,減少居民夜間居住停車負擔,將佔道停車場白天停車時段改為7:00-19:00,夜間停車時段改為19:00-次日7:00,延長了夜間停車時段。

北京市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個規定吸納了立法過程中社會各方提出完善計時收費政策的意見建議,主要目的是鼓勵停車設施經營單位合理設置停車場計時單位,主動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水平,進一步規範停車秩序。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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