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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加快補齊綠色金融短板

2018-05-02 08:0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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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年底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披露環境信息——
資本市場加快補齊綠色金融短板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呈現良好發展態勢,但近期也有上市公司環保違規事件接連發生。業內人士建議,應進一步加大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力度,積極發展綠色債券、綠色資産支持證券等降低綠色企業融資成本

綠色是我國五大發展理念之一,綠色金融作為促進綠色産業發展的重要市場化機制,通過發揮資本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支持和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服務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業內人士建議,儘管綠色金融發展迅猛,但資本市場仍需補齊綠色金融短板。

發展駛入快車道

近年來,我國綠色金融呈現良好發展態勢,證監會積極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日前,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2018年年會”時表示,證監會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證監會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在企業符合法律法規政策要求的情況下予以支持,該項工作已經納入證監會日常工作。2017年經證監會批准綠色交通、清潔能源、生態保護、環境治理等行業17家企業完成首發上市和再融資,合計融資155億元。

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從2016年起,證監會連續兩年修訂並公佈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準則,積極落實七部門制定的《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目標是到2020年年底所有上市公司都要披露環境信息。”方星海稱。

推動交易所綠色債券市場規範發展。證監會高度重視發揮交易所債券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功能。自2016年3月份綠色公司債券試點以來,截至今年2月份,交易所市場共成功發行49隻綠色金融債和綠色ABS,發行規模達到542億元。2017年發佈的綠色金融債和ABS金額,分別較上年增長100%和43%。

支持綠色指數、綠色基金産品的研發,積極支持基金管理機構以綠色相關指數為基礎,研究開發公募基金等綠色金融産品。截至2018年4月12日,以低碳、環保、綠色、新能源、清潔能源、可持續、社會責任、美麗中國等為主題的基金約105隻,基金規模達到743億元。

推動綠色金融雙向開放,引導國際資本投資綠色産業,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走向國際市場融資。近期,證監會已牽頭相關部門,啟動外資在華綠色資金投資研究,2017年昆明滇池水務等綠色行業企業完成境外上市,未來將繼續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深化綠色金融體系,深化資本市場功能發揮,有效推動資本市場的配置效率。

強化環保信披監管

近期,上市公司環保違規事件接連發生。4月17日,有媒體報道山西三維集團違規傾倒、排放工業廢渣、廢水,嚴重破壞周邊生態環境。4月20日,江蘇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輝豐股份)因違反環保規定被生態環境部通報。通報顯示,輝豐股份存在非法處置危險廢物、違規轉移和貯存危險廢物、長期偷排高濃度有毒有害廢水以及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

針對*ST三維公司,深交所要求公司及時披露媒體報道事項,提示相關風險;督促公司立即核實媒體報道所涉事項的具體情況,自查所涉事項與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一致,是否存在環保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情形。深交所核查了公司前期信息披露事項。經核查發現,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和2017年度半年度報告未披露報告期多次受到環保部門行政處罰的信息,存在定期報告與臨時報告披露的環保信息不一致、信息披露不真實等問題。公司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深交所已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啟動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序,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公司環保信息披露違規行為。

同時,深交所發現輝豐股份涉嫌未及時披露重大環境污染問題、高管人員被權威機關調查但披露不及時等問題。公司的上述行為涉嫌嚴重違反《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深交所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啟動公開譴責處分程序。

“推動股票市場支持綠色發展,強化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在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內容和要求,研究建立具有針對性的分行業評估指標和信息披露框架,提高環境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加強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一線監管,對未按規則要求披露環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加大自律監管力度。

綠色金融任重道遠

綠色金融是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的必然要求。儘管綠色金融發展迅猛,但仍任重而道遠。業內人士建議,進一步加大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力度,積極發展綠色債券以多方面發展綠色金融,降低綠色企業融資成本。

進一步加大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力度。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副會長駱建華建議,一方面應及時修改證券法,強制性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環境信息,並在鋼鐵、化工、水泥等重大污染源企業先試先行。而且,信息披露的內容要更為詳細,應將投資項目的減排數據、排放信息公開公示;另一方面,發生環境污染後,上市公司的違法成本仍然較低,造成不少企業寧願選擇被罰款,也不願意解決實際環保問題,更不願意公開對外披露。所以,要不斷提高上市公司的環保違法違規成本,要讓“環境風險”較為容易轉換為“財務風險”。

降低綠色企業的融資成本,是激勵公司注重生態環保的“利器”。北京理工大學管理與經濟學院副教授張永冀認為,要加強對綠色企業上市的支持和服務力度,降低綠色企業融資成本,在同等條件下,綠色企業比非綠色企業融資成本要低;做好精細化服務,將符合標準的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等綠色産業企業納入“新藍籌”“四新”企業名單,為其適當開設IPO、再融資等融資綠色通道。

此外,應積極發展綠色債券。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研究完善綠色債券標準和規則,加強綠色債券市場服務力度,優化綠色債券發行上市安排,適時設立綠色債券板塊,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等主體在交易所發行綠色債券。結合國際債券市場發展趨勢,發展社會責任債券、可持續發展債券,並將募集資金用於産生良好環境和社會雙重效益的創新品種。

“發展綠色資産支持證券。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促進完善綠色資産支持證券相關政策,規範基礎資産遴選,拓展基礎資産範圍,支持企業發行募集資金專門(或主要)用於綠色項目的資産支持證券,支持綠色PPP項目資産證券化,推動綠色資産證券化業務進一步發展。降低綠色債券和綠色資産支持證券融資成本。加強與相關政府部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實驗區政策對接,爭取將綠色債券和綠色資産支持證券納入財政貼息等政策支持範圍。鼓勵企業通過有效增信發行綠色債券和資産支持證券,採取措施提高二級市場流動性,降低融資成本。”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 溫濟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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