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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將於7月底前實現鄉鎮環保所全覆蓋

2018-05-09 15:2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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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石家莊5月9日電(記者 趙鴻宇)記者9日從河北省環保廳了解到,河北將於7月底前實現鄉鎮環保所全覆蓋,要求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分管環保所。對於迎難而上、敢於擔當的鄉(鎮、街道)環保所所長,連續3年考核均為優秀的,在提拔使用幹部時將優先考慮。

日前,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全省鄉(鎮、街道)環保機構和隊伍建設的通知》提出,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鄉(鎮、街道)環保所建設負總責,確保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鄉(鎮、街道)環保所掛牌。

通知提出,各縣(市、區)根據鄉(鎮、街道)人口數量、實際工作需要配備環保工作人員,在機構編制限額內統一調劑,充實加強鄉(鎮、街道)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力量。

據悉,鄉(鎮、街道)環保所承擔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能,主要負責大氣、水、土壤及其他生態環境污染防治,以及自然生態保護工作、生態環境保護有關協調工作、村(社區)網格化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工作、受理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信訪工作。鄉(鎮、街道)環保所配合縣(市、區)環保分局開展環境執法,對行政區域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日常監督巡查。

同時,河北省建立了相應的考核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對鄉(鎮、街道)環保所實施年度考核,考核與鄉(鎮、街道)生態環境質量改善情況挂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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