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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降至2000元

2018-05-15 11:54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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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蘭州5月15日電(記者 梁軍)甘肅省政府近日調整了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政策,新舉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進行了傾斜,通過降低報銷起付線等,進一步緩解城鄉居民因大病致貧、返貧問題。

甘肅省政府近日印發《關於完善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政策》和《甘肅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2018版)》兩項通知,規定2018年參加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參保人員,按照人均65元標準統籌大病保險資金,統籌資金從財政基本醫保補助資金中安排,不增加城鄉居民個人籌資額。

據悉,從2018年6月1日起,甘肅省城鄉居民參保患者住院和門診慢特病費用按現行基本醫保政策報銷後,個人自負合規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不含5000元)的部分納入大病保險,按比例分段遞增報銷,報銷比例最高可達80%。

甘肅省再次加大了對城鄉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傾斜力度,規定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城鄉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降低至2000元,超過起付線標準以上的部分為補償基數,補償基數0至1萬元(含1萬元)報銷72%,1萬元至2萬元(含2萬元)報銷77%,2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報銷82%,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報銷87%,10萬元以上報銷90%。

甘肅省規定,不論是農村貧困人口在縣域內縣鄉定點醫療機構就診,還是城鄉參保居民患50種重大疾病在大病救治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發生的合規費用,相關部門都要在定點醫療機構結算窗口提供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報服務,患者出院時只交個人自負費用。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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