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發展改革委出臺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方案

2018-05-25 16:20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精神,為進一步深化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天然氣産供儲銷體系建設和天然氣行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決定自6月10日起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

通知決定,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與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相銜接。供需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同時,推行季節性差價政策,形成靈敏反映供求變化的季節性差價體系,促進削峰填谷,更好保障居民供給。

通知明確,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理順後,終端銷售價格由地方政府綜合考慮居民承受能力、燃氣企業經營狀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自主決策具體調整幅度、調整時間等。同時,對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補貼由地方政府承擔主體責任,中央財政利用大氣污染防治等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精心部署,制定應急預案,完善應急措施,確保方案平穩實施。天然氣生産經營企業要認真配合,加強生産組織和供需銜接,保障市場平穩運行;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調整前,燃氣企業不得擅自停氣或臨時增加限購措施。各地要妥善安排居民用氣終端銷售價格,切實做好低收入群體等保障工作,確保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不受價格理順影響,加大價格檢查和巡查力度,維護天然氣市場正常秩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