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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推廣處方共享平臺 市民可憑電子處方購藥

2018-05-29 17:0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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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安5月29日電(記者 陳昌奇)記者從西安市食藥監局了解到,西安將在藥品零售企業中推廣電子處方共享(流轉)平臺,方便患有慢性病的市民便捷購藥,安全用藥。

根據西安市食藥監局下發的《西安市藥品零售企業電子處方共享服務指導原則》,鼓勵取得一照兩證(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在前一年度信用等級評定獲“基本守信”以上,且在日常監管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藥品零售企業加入電子處方共享(流轉)平臺,在慢性病隨診領域將從平臺獲取的電子處方作為調劑處方藥品的依據。

規定還要求銷售處方藥,處方應當經執業藥師審核後方可調配,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非本人持有電子處方、未建立慢性病患者檔案和首診病歷備案、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等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

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患者合理用藥。禁止任何虛假、欺騙行為。禁止編造處方、代診補方、空打處方等違反《處方管理辦法》的行為。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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