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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募捐漸成公益新主流 “指尖公益”並非小事

2018-06-02 08:0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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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公示了第二批通過遴選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美團公益、滴滴公益、水滴公益、蘇寧公益、中國社會扶貧網等9家互聯網平臺入選。

網絡募捐已成為公益慈善新模式。據不完全統計,《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下稱《慈善法》)施行一年來,通過網絡實施的捐贈超過了10億人次,捐贈金額超過20億元,捐贈呈現大眾化、年輕化、小額化趨勢。“人人公益、隨手公益、扶貧濟困”正在成為一種社會生活方式和文明風尚。

近年來,慈善組織在脫貧攻堅、扶老助學、急難救助等方面開展了一大批特色鮮明、具有廣泛社會影響力的品牌項目,捐贈金額持續增長。由民政部開發的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慈善中國”,自2017年9月1日正式對外提供信息發佈服務起,距今已正式運行9個月。記者通過平臺查詢發現,截至2018年5月31日上午9時,共有4262條慈善組織數據,其中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數據為1131條。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發佈的報告顯示,2017年民政部指定的首批12家互聯網募捐信息平臺全年總籌款額超過25.9億元。

看似遙遠的“慈善”,通過“指尖”便能完成愛心傳遞,人們在感嘆互聯網公益強大力量的同時,也對其所帶來的亂象有所擔心。由於網絡時代信息繁雜,傳播速度快,商業炒作、娛樂噱頭多,社交媒體等網絡平臺對虛假信息甄別不夠。此外,大眾對於個人求助、網絡求助和慈善募捐的概念模糊不清,一旦以訛傳訛、公眾愛心被“忽悠”,極易形成輿情熱點,影響公眾對網絡募捐及公益慈善的信任度。

2017年7月份,民政部出臺《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管理規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基本技術規範》兩項運營標準,劃分出公益與私益領域。明確網絡求助行為不屬於慈善募捐,其信息真實性由提供方負責,信息平臺對個人求助應加強信息審查甄別、設置救助上限、做好風險防範提示和責任追溯。儘管個人求助不屬於慈善募捐,但《慈善法》本身並不禁止個人求助。業內人士指出,個人求助是指為本人、為自己的家庭成員或者自己的近親屬向他人或社會求助,最根本的特徵是“利己”。《慈善法》所規範的慈善活動則必須是“利他”,慈善組織開展的慈善活動受益人是“不特定的大多數人”。如果是出於解決自己或家庭成員困難發起的籌款行為,《慈善法》不會禁止。

如何規範形形色色的網絡求助行為?專家指出,由於個人與組織在慈善活動中的地位不同,明確兩者之間的關係,才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好心人上當受騙,使善款發揮最大效益。下一步,應結合網絡社會發展趨勢,提高慈善信息公開的透明度,對網絡募捐平臺嚴格監管,對撥款救助合理分配,並推進慈善信用管理和聯合懲戒,從而營造良好的網絡公益環境。(記者 韓秉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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