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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細化困境兒童分類 提升精准保障水平

2018-06-02 18: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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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6月2日電(記者 陳席元、陸華東)記者2日從江蘇省民政廳了解到,為了更好保障困境兒童成長,江蘇省民政、公安、人社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出臺《關於落實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細化困境兒童的界定和分類,提升精准保障水平。

根據意見,困境兒童是指不滿18周歲,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發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會關心幫助的兒童。主要包括孤兒,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重殘、重病及流浪兒童,貧困家庭兒童,以及其他需要幫助的兒童。

意見明確,蘇南、蘇中、蘇北地區的社會散居孤兒年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應分別不低於當地兒童福利機構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75%、70%、65%;父母監護缺失的兒童按照不低於當地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的80%發放;父母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按照不低於當地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的60%發放。對重殘重病及貧困家庭兒童,根據其自身及家庭情況按政策分別納入殘疾人“兩項補貼”、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範圍。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按照當地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補貼標準發放。

據了解,2017年江蘇集中收養孤兒養育平均標準為1978元/月/人,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1280元/月/人。“十三五”以來,江蘇省級財政共計投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資金1.5億元,孤兒保障標準繼續位居全國前列。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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