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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出臺新政保障困境兒童

2017-09-18 12: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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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西寧9月18日電(記者 曹婷)青海省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自今天起,青海將加強困境兒童的基本生活、醫療和教育等方面的保障。

該意見明確,困境兒童包括因家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因自身殘疾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以及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

根據該意見,青海省家庭經濟困難的重病、重殘兒童,醫療救助報銷比例將在原救助標準基礎上提高10個點,封頂線提高至6萬元。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兒童,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可享有全額資助。同時,該省的貧困家庭兒童和殘疾學生享有15年免費教育,包括學前、小學和中學教育。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意見對不同情況的困境兒童有明確規定,如青海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撫養人無撫養能力的未滿16周歲兒童,可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不能納入特困供養、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其他困境兒童,可享有基本生活補助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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