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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RQFII再迎改革利好 金融對外開放更進一步

2018-06-12 19:5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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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 題:QFII、RQFII再迎改革利好 金融對外開放更進一步

新華社記者 劉開雄

12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措施,對現行QFII、RQFII的相關外匯管理政策進行調整,取消了相關資金匯出比例限制、本金鎖定期要求,並允許QFII、RQFII對其境內投資進行外匯套保。

多次改革 穩步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

QFII即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是2002年在我國資本項目尚未開放情況下引進外資、開放資本市場的一項過渡性制度安排。

該制度要求境外機構投資者若要投資境內資本市場,必須符合一定資格條件,在批准的額度內匯入外匯資金,通過專門賬戶,投資規定範圍的證券金融産品。

在QFII基礎上,2011年11月,我國正式開啟RQFII試點。2013年3月相關部委發佈《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RQFII制度正式確立,形成證監會負責資格準入、人民銀行負責人民幣賬戶管理、外匯局負責投資額度的監管框架。

QFII和RQFII制度發佈之後,遵循穩步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開放原則,先後經歷了多次改革,在資格門檻、投資範圍、投資額度和資金匯兌等多個方面不斷放鬆管理,通過簡政放權提升投資便利度。

三大亮點值得關注

據國家外匯管理局方面介紹,此次發佈的修改內容有三大亮點值得關注。

——取消QFII每月資金匯出不超過上年末境內總資産20%的限制。

——取消QFII、RQFII本金鎖定期要求,將現存的QFII投資3個月鎖定期、RQFII非開放式基金投資3個月鎖定期全部取消,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根據需要辦理資金匯出。

——明確合格機構投資者外匯風險管理政策,允許QFII、RQFII對其境內投資進行外匯套保,對衝其匯率風險。

“這次對QFII和RQFII的外匯管理改革比較徹底,今後除了對額度的宏觀審慎管理外,在資金匯出方面不再限制。”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新規發佈,為境外資金通過QFII、RQFII投資境內金融市場創造了更為便利的條件。

該負責人表示,允許QFII、RQFII通過外匯市場進行外匯套保,也擴大了外匯市場參與者範圍,進一步推動了我國外匯市場對外開放。

推動外匯管理改革 服務雙向對外開放

推動金融市場雙向開放,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是重要環節之一。

有機構負責人表示,從世界各國發展經驗看,在資本項目對外開放進程中,都有QDII、QFII此類的管理措施,QFII和QDII制度是我國金融市場雙向開放的基礎性制度保障,在推動資本項目開放的進程中作用明顯。

目前,QFII總額度為1500億美元,RQFII試點區域拓展至19個國家和地區,總試點規模19400億元人民幣。截至2018年5月底,累計有287家QFII機構合計獲得994.59億美元、196家RQFII機構合計獲得6158.52億元人民幣投資額度。

今年以來,我國已經在外匯領域出臺多個政策支持金融市場雙向開放。4月初,國家外匯管理局重啟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制度)相關工作。4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佈通知,將上海和深圳兩地合格境內有限合夥(QDLP)/投資企業(QDIE)試點額度分別增加至50億美元。

“便利投資者在更大空間內配置資産和資源,更好滿足境內外主體跨境證券投資需求,促進國際收支平衡。”外匯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政策的出臺,體現外匯管理進一步支持和促進資本市場開放,對穩步推動資本項目可兌換、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助推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具有積極意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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