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河北省規範藥品集中採購配送管理工作

2018-06-21 08:50 來源: 河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我省規範藥品集中採購配送管理工作
無交易記錄挂網藥品將被終止挂網資格

為確保臨床用藥需求,日前,省藥品集中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就進一步規範我省藥品集中採購配送管理工作下發通知,明確提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之間,無交易記錄的挂網藥品,將被終止其挂網資格,且一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挂網。

為加強生産企業挂網品種管理,通知要求,河北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採購平臺挂網的所有藥品採購價格,原則上同廠同藥不得高於京津冀評標、挂網和平臺交易的最低價,同企業其他規格有價格的,採購價格應遵循合理的比價關係。部分臨床必需但無法執行京津冀挂網價格的藥品,企業可與醫療機構進行商議,經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組)審核後可挂網採購。

對於急搶救藥品、短缺藥品、通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藥品以及以通用名計在我省採購平臺挂網企業不足5家的藥品,省醫用藥品耗材集中採購中心可直接增補挂網;其他藥品仍需提供10家以上醫療機構的採購記錄(其中三級醫療機構點3家,二級醫療機構點3家),方可申請增補挂網。

同時,將嚴格執行藥品自行採購管理規定,對於在基藥、醫保、非醫保三個平台中任何一個平臺已挂網的藥品,生産及配送企業不得接受採購用戶在其他平臺上提交的同廠家同品規藥品的自行採購訂單;若發現此類訂單,藥品生産、配送企業應主動與相應採購用戶聯絡,引導其通過正常途徑採購藥品。

針對當前存在的部分藥品配送不及時問題,我省調整了對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的限制,基本藥物堅持由生産企業選擇配送企業的方式,不再限制生産企業在全省範圍內選定配送企業的總數量。每個生産企業的每個藥品在同一採購用戶可委託1-3家配送企業,同一生産企業的全部基藥品種在單一採購用戶的配送企業總數不得超過3家。藥品生産企業應確保本企業全部藥品配送到每個採購用戶。(記者 張淑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