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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取消低價藥品“目錄”審批制度

2018-05-10 12:16 來源: 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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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區物價局出臺相關規定,進一步完善藥品價格放開後低價藥政策,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促進我區低價藥品的市場保障和供應。

根據規定,我區調整低價藥品價格管理方式,取消自治區低價藥品“目錄”審批制度。以藥品實際交易價格計算,凡符合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的(西藥不超過3元、中成藥不超過5元),可按照國家低價藥品相關規定和我區藥品集中採購相關規定,開展低價藥品採購工作,確保低價藥品供應;凡不符合低價藥品日均費用標準的,不得執行低價藥品相關政策。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可自行選擇是否進入或退出低價藥品管理,並保持價格相對穩定。

自治區物價局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對藥品交易過程中的價格違法行為予以嚴肅查處。(記者 張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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