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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部分職業資格效力等同職稱

2018-06-27 09:47 來源: 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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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省人社廳發佈消息,為進一步減少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向全省印發《關於建立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原有相對獨立的職業資格制度和職稱制度打通使用,明確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效力直接等同於職稱。《通知》明確,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核安全工程師、房地産估價師、造價工程師、註冊城鄉規劃師、註冊驗船師、註冊計量師、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測繪師、註冊會計師、註冊建築師、建造師、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等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兩者享有同等效力。

以前,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上述13項職業資格,不能作為晉陞高一級職稱的依據,還需參加相應系列評審,方可晉陞。此項新制度打破了原有政策壁壘,專業技術人員取得上述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即可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有機會晉陞相應高一級職稱。《通知》還明確,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衛生技術、經濟、統計、會計(審計)、通信、計算機軟體、出版、翻譯、船舶等9項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按現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和職稱制度有關規定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國務院清理規範職業資格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質量專業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證書仍然有效,對應工程系列質量專業相應層級的職稱。(記者 陳會君 通訊員 徐丹 羅東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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